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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辉律师         万辉,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三级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2017年创办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是信阳市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居)法律顾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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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老赖”强占服装城,深圳法院强制其搬离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面对“老赖”强占房产,日前,深圳中级法院受理执行了深圳中恒华发物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积方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被执行人未自行搬离且被他人占用、商场商户众多的情况下,深圳中院成功依法强制交付涉案标的房产嘉年华商场经营管理权给申请执行人。

2014年,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名下位于福田区华强北振兴路华发大厦410栋、411栋一至三层商业用途的房屋,以子公司中恒华发物业公司的名义出租给了深圳市积方投资有限公司,后积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嘉年华外贸服装城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出租给众多小商户。

然而,合同履行至20159月,积方公司开始有拖欠租金等行为,20162月,中恒华发物业公司向积方公司发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但积方公司及管理经营的嘉年华公司迟迟未有撤场,就该租赁纠纷,双方先后诉至仲裁、法院,最终积方公司被判定应当将承租的一至三层物业返还给中恒华发物业公司,然后,裁决生效后,积方公司也仍旧未履行裁决。为收回物业,中恒华发物业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积方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在标的房屋现场张贴强制搬迁公告,但在指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未自行搬迁。 

执行法官现场向嘉年华公司宣布了执行内容,在执行过程中,中院相关人员对现场聚集的小商户及申请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小商户可在商场内继续经营,并在交付后向申请执行人缴纳租金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避免了小商户引发群体性事件。积方公司及商场管理人嘉年华公司的全部人员搬离涉案房产,由申请执行人进驻商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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